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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保管合同

2021-11

北京市保管合同

合同编号:

保管人:签订地点:

寄存人:签订时间:

第一条保管物(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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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物名称│性质│数量│价值│瑕疵│保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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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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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保管场所:。

第三条保管方法:。

第四条保管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

第五条保管物中(是/否)有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具体如下:。

第六条保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七条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时,保管人应当验收,并给付保管凭证。

第八条寄存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第九条寄存人(是/否)允许保管人使用或者(是/否)允许保管人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