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前须知:
1、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要认真、如实的填写《入团志愿书》。
2、入团介绍人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团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出处:《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通知(中青办发[20xx]11号)
注意事项:
1、填写《入团志愿书》须使用钢笔、签字笔,并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字迹要清晰、工整。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2、表内所有栏目必须填写,确无内容填写时,应注明“无”。
3、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出处《入团志愿书》填写说明)
具体填写要求:
1、“籍贯”一栏,应按父亲的籍贯,填写到县(市、旗)。
2、“本人经历”一栏,从上小学开始填写。
3、“团课学习记录”要有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记录。
4、“入团志愿”一栏,主要填写为什么入团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5、“入团介绍人意见”一栏,由介绍人认真负责地如实填写被介绍人的思想品德、学习、劳动、工作等方面的优缺点和自己的意见。
6、“支部大会决议”一栏,由团支部填写。主要是综合支部大会对申请人优缺点和努力方向的意见;应写明出席大会的团员人数,表决结果。
7、“上级团委审批意见”一栏,要写明审批时间、结果,加盖团委公章。
8、在《入团志愿书》封面右上角“发展团员编号”后的下划线上填写12位数字编号(团市委下发,团区委统一分配的团员编号)
(出处《入团志愿书》填写说明、《基层团务实用手册团务通(修订版)》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编、团市委关于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解释)
《入团志愿书》的接转保管:
《入团志愿书》是团员的档案材料。学生入学后,学生团员的《入团志愿书》由学校团委统一进行保管,毕业时,学校团委要将学生团员的《入团志愿书》放入学生的学籍档案中,统一进行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