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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责任书

2020-12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责任书(一)

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纲要》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结合塔河治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塔管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本责任书分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三部分。

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

(一)目标责任的要求

1、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职,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塔河工程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落到实处。

2、塔管局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做到自身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又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抓好本单位(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局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责任,加强同各个方面的协调沟通,定期听取汇报,督促各单位按照责任书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二)目标责任的主体各级领导班子,各级领导班子的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

(三)目标责任的原则

1、分级负责的原则。

2、“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的原则。

3、“一岗双责”的原则。

4、“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5、奖惩的原则。

(四)目标责任的内容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情况(各级

领导班子应履行的职责;各级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职责;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履行的相应职责)。

2、落实反腐败三项工作的情况(廉洁自律的情况、协助查办案件情况、纠正不正之风以及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情况)。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目标责任考核对象下坂地建管局、局属各单位、各处室领导班子,各级领导班子的第一责任人以及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

(二)签订责任书方式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与局分管领导签订责任书;局分管领导与各单位、各处室领导签订责任书。

(三)考核内容

1、各级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

2、各级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的情况。

3、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责任的情况。

(四)考核程序

1、听取汇报。

2、查阅相关资料。

3、召开不同层次领导、干部、群众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

(五)考核程序及档次确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除平时督查和年中单位、处室自查以外,年底由局纪委组织一次全面考核。在年终考核前,各单位、各处室应根据年度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和自行打分,并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及自查自评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专题上报局党委、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分为优秀(90分-100分)、良好(80分-89分)、合格(70分-79分)、不合格(70分以下)四个档次,由局纪委根据各单位、各处室自查自评情况,以及年终考核的综合情况进行打分并报塔管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确定。

(六)责任奖励与责任追究XX年局党委将根据本责任书重点考核各单位、各处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坚持“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干部评优的重

要依据。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记入本人廉政档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处室及其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不能定为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

根据“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按着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塔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制度》及本单位有关规定,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第一责任人和其他领导成员的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局单位、处室主要职责:(16分)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团结协作,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使单位、处室工作有新突破;(2分)

2、能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全年专门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两次,必须做到有记录;(2分)

3、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廉政教育,使党员干部队伍在思想、行动、纪律上有明显的进步;(2分)

4、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和《廉政规定》,确保本单位、处室无违纪现象的发生;(2分)

5、认真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单位、处室建章立制工作,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在党风廉政工作中有新的具体措施;(2分)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存在的问题集体讨论及时整改,无重大决策失误;(2分)

7、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各项纪律,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4分)

局单位、处室主要领导职责:(14分)

1、重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明确领导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中所负的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落实到工作实践中;(2分)

2、亲自制定、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不少于两次;(2分)

3、开好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2分)

4、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廉政教育,保证职工学有所得,每年每位职工要有2篇以上的心得体会;(2分)

5、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和带头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认真执行电话管理、网络管理、用车审批、招待费管理制度,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4分)

6、认真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分)

领导班子成员职责:(8分)

1、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职工作有效结合,措施得力,取得成效;(2分)

2、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分)

3、积极协助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2分)

4、落实各项廉洁自律规定,执行塔管局各项规章制度,发挥表率作用。(2分)

(二)落实反腐败三项工作情况纠正不正之风:(15分)

1、根据单位、处室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塔管局行业纠风工作责任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3分)

2、以单位、处室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纠风工作机制和制度;(3分)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清理小金库,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管理;(3分)

4、改变工作作风,推行办事程序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无投诉事件的发生;(3分)

5、业务部门不存在利用管理权限而发生“吃、拿、卡、要”等行为,不存在乱

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无违纪现象的发生。(3分)监督检查工作:(9分)

1、建立健全单位、处室监督制约制度;(3分)

2、对违法违纪的案件,能及时上报,不隐瞒;(2分)

3、积极支持纪检部门工作,对违纪人员认真执行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制度;(2分)

4、及时办理交办、督办的信访案件。(2分)

廉洁自律工作:(14分)

1、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遵守《廉政规定》,无违纪;(4分)

2、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执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有关规定;按照规定乘车、住房、使用移动电话和电脑,执行礼品登记、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配偶和子女从业规定;(4分)

3、执行招待费报告制度,实行招待费单独列项;(2分)

4、积极支持纪检部门工作,对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报告局党委、局纪委;(2分)

5、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2分)

(三)源头治理腐败和党风廉政教育情况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17分)

1、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具体措施;(2分)

2、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管理,推行财务公开;(2分)

3、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规范工程建设行为,无违纪现象的发生;(2分)

4、严格执行我局“十不准”各项规定,坚决禁止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行为,坚决纠正乱发钱物和借婚丧嫁娶、生日等事宜收钱敛财的不正之风,维护单位的形象;(3分)

5、严格按程序办事,按制度办事,保证塔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不得发生重大的集体上访事件;(2分)

6、实行各项监督检查机制,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2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责任书(二)

XXX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中共XXX乡党委书记签名:支部书记签名:

二0一四年三月

XXX乡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目标责任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各支部、村委领导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实行目标分解、责任共担的责任连带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

二、责任范围

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为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研究部署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分步实施、确定责任考核与奖惩办法等。

各支部书记为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两委班子成员根据分工,与支部书记签订责任书,对自己所分管工作和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责任,并分别向支部书记负责。

三、责任内容

1、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保持党的集中统一和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党委、政府各项重大政策部署落实到位。

2、深入贯彻落实中央2013—2017年惩防体系《工作规划》,结合本支部实际,及时制定下达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确保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督查、有考核。

3、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加强对中央、省、市、县、乡重要政策措施、重要工作、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做好“三农”工作、推动文化改革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4、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

5、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继续抓好党务公开、深化村务公开,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问题上,严格按照党内规定的制度和要求办事。

6、要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县、乡有关规定,加大预算公开力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7、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纠正以权谋私行为,认真贯

彻《廉政准则》及其《实施办法》,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8、扎实推进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重点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和教育、医疗、涉农、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务用车、涉法涉诉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9、严格落实涉纪信访工作各项制度,认真做好辖区涉纪信访工作。妥善处理涉及廉洁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确保全年无集访、非访和越级访。

四、责任考核与奖惩

1、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根据考核办法。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集中考核一次,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组织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等方法

2、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任人,在年度考核中不能进入优秀等级,单位和个人取消当年评模评先资格:

(1)责任范围内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

(2)分管范围内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不能及时治理纠正的;

(3)所辖范围群众上访严重,社会矛盾突出,干群关系紧张,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

五、责任追究

因疏于教育、监督、管理而导致责任范围内发生不正之风、违法违纪问题需追究责任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XXX乡党委

二0一四年三月三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责任书(三)

濯田镇村

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结合我处反腐倡廉建设实际,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要求,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统领,围绕全处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进一步明确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把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圆满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任务。

二、责任内容

村两委班子对本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体责任,村务监督委员会负监督责任,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向第一责任人负责。

1、村两委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加强对本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认真研究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任务,确保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督查、有考核。

2、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以“六强化六突破”、“六必须六带头”为重点,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维护党组织团结,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和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3、坚决纠正“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围绕国务院“约法三章”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会议费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各项规定,停止新建和改扩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严控机构编制和人员,实现“两个不突破”,确保“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只减不增。要抓好公款消费、借机敛财、吃拿卡要、工作纪律、吃喝享乐、与民争利等六项整治活动,保证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4、深化干部廉政教育。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一次“讲党性守纪律作表率”主题教育、“聚焦四风、揭短亮丑”自我教育。按照“一个单位一个特色”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

5、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和《实施办法》,抓好农村基层干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诫勉谈话、重大事项报告、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的落实。

6、推进“三村”建设。深化“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富裕乡村”建设,抓好《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宣传,学习和督促落实,以制度规范基层干部的履职行为。认真落实好“43211”民主决策制度,加强“三资管理”,进一步规范小型工程项目招投标,加大“三务公开”力度,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强力推进强农富农政策落实,努力实现农村集体经济收入“零突破”、农民收入“大增长”、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全覆盖”。

7、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从时间、人员和经费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三、责任考核与奖惩

1、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确定具体考核办法和奖惩办法,综合考核结果。

2、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综合运用,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的重要依据。

3、实行党风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