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方案
《2016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16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上级和镇党委政府关于继续在全镇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积极预防,加强监管,落实责任,推动“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的深入开展。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增强法制观念,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严防“三违”行为引发事故,严禁采购、销售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严禁超量存放、超员作业、超许可范围经营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各烟花爆竹企业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对所经营的产品进行标识,并将产品信息录入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并使用《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依法签订购销合同,规范填写合同各项内容,严禁无书面合同购买、销售烟花爆竹。
(二)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安监、公安派出所、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5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安监中队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的作用,强化执法检查。要制定执法计划,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责任落实到人,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定期检查,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确保发现的问题得到解决、查出的隐患得到整改、反馈的意见得到落实。要依法依规合理布设零售网点,严格审查核发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并标明零售场所存放数量,严禁零售点超量存放,严禁集中、连片或在居民楼内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的安全管理。要加大检查力度,不间断地对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及闲置房、出租房进行检查。要强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燃放企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资格证书,是否依法履行审批手续等。要依法及时销毁企业过期和查获及收缴的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加大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尤其对进入我镇的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必须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进行严格检查。工商部门要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质监部门要依法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和包装监督抽查工作,抽查情况及时通报安监、工商等有关部门。
(三)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打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国内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教训,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持不懈地抓好“打非”工作。要严格落实镇政府“打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任务分工到人,责任明确到人,并组织公安派出所、安监中队、工商所、质监分局、综治办等有关部门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对废弃厂房、出租房、闲置房等可疑场所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同时,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调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治保员的积极性,对有生产烟花爆竹传统和出现过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安排专人实施重点管控,一经发现,依法从严处理。对非法生产的,要彻底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的来源和产品销售渠道;对非法经营的,要深入追查产品来源,查出非法生产窝点及其生产原材料来源渠道。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的人员及追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形势,广泛宣传百日安全专项行动重要意义,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发动群众进行有奖举报,坚决打击取缔各类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同时,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安全正确燃放,禁止在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地点和大型商场、批发市场等容易威胁公共安全的地点、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三、工作进度安排
全镇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自今年12月5日起至2016年3月15日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第一阶段:从今年12月12日到12月31日。重点抓好两个方面:一是做好烟花爆竹临时零售布点规划和培训准备工作;二是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公安派出所、安监、工商、质监采取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依法销毁企业过期、查获或收缴的烟花爆竹制品及原材料。
第二阶段:从2016年1月1日到2月24日。认真做好烟花爆竹临时零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培训和许可发证工作。重点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安全监管,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持严厉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高压态势,依法及时销毁查获或收缴的烟花爆竹制品及原材料。
第三阶段:从2016年2月25日到3月15日,重点抓好临时零售网点剩余的烟花爆竹回收和储存的安全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今冬明春重中之重来抓。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带头检查,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企业要全部检查一遍。要将专项整治行动摆到重要位置,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履行职责,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提高监管效率,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以及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力,发生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扎实细致,务求实效。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精干人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村居和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监督检查,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要扎实细致,各项检查和督查要有书面记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尤其是发现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果断地予以处置。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二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方案《2016乡打非治违工作总结》范文一:乡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根据耒政办发[20XX]9号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乡从今年2月起至5月,在全乡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乡集中人力、财力、物力,落实了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重点领域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召开了乡党政领导联席会议专题安排了这项工作,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为乡长,副组长为各片片长,常务副组长为分管安全生产的人大主席,成员为派出所长、国土所长、经信所长、各片片员,各驻村干部、各重点行业领域分管领导、各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村、各单位都明确具体责任包干人。2月26日,我乡召开了由乡干部职工、全体村干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上乡党委政府就此项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动员部署,传达有关精神。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印发了《余庆乡2016年度“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我乡在主要路口、建筑施工地、烟花爆竹售销点和栗梓、栗术、龙陂、板陂等村的采石场、余庆工业园区各企业以及湘运余庆汽车站、圩场、砖厂、各中小学幼儿园等重点单位和部位进行宣传,如书写临时标语150多条、悬挂横幅10条、印发安全生产宣传资料500多份等形式,多渠道宣传专项行动,让专项行动在各单位和各领域家喻户晓。
三、加强巡查,掌握底子。我乡以片为单位,分成4个工作组,对辖区了各个领域和重点单位、企业安全生产的非法和违法行为按月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巡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2月28日、我乡人大主席、协管安全生产的副乡长组织10余人到余庆工业园区的5个企业进行专项行动大排查,向各企业负责人传达了市有关精神,明确要求各企业要按照市、乡统一行动,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依法生产,各单位负责人表态将坚决贯彻落实市、乡精神,手续不全不生产。3月6日,我乡人大副主席梁承林组织国土所、工商所、乡驻村干部等工作人员10余人到全乡所砖厂进行安全生产排查,由于这些砖厂手续不全,乡政府对各个砖厂下达了停产整顿通知书,责令停产,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否则要求关闭取缔,目前这些砖厂均已停产。3月8日,我乡组织经信、国土、公安等部门10人对辖区所有采石场的复工复产工作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目前正常生产的有3个,还有2个正有补办相关手续。4月24日,分管领导在市安监局的配合下,组织、国土、经信、公安、工商等对余庆圩和17个村的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的安全隐患排查,告诫负责人要增强安全意识,以实际行动把安全生产牢记心头,3月25日,我乡协管安全生产兼分管教育的副乡长等安监站6人对全乡的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品安全、校舍隐患和接送校车进行专项检查,一一排查,凡是未到位的一律进行整改。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我乡要求各村对急弯险路的乡村道路按要求竖立交通警示牌,同进对国、省、县道也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把排查的隐患及时公路交通主管部门进行了衔接。4月28日,对淇元气体公司特种设备进行检查,要求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按规程操作。
四、采取措施,严厉打击。安全生产工作大于天。我乡党委政府把专项行动当作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对各村各单位上报或者排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或安全隐患,我乡即时作出关闭取缔或要求有关单位进行整改的决定并公告,该关闭的一律关闭,该整顿的一律整顿,发现一起,严厉打击一起,绝不心慈手软,绝不姑息养奸。我们先后处理了村和村两起非法洗锰场和板陂村一非法高岭土采矿点。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我乡对辖区内的场矿企业、机关单位建立了安全生产台账,各企业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同时乡政府设立了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发动全乡人民群众参与到安全生产行动当中去,增强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虽然我乡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领导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不懈地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范文二:乡打非治违工作总结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介休市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介政秘发[20XX]14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城关乡在全乡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持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为指导思想。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关闭取缔,治理整顿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工作目标,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全镇上下迅速掀起了“打非治违”专项活动高潮,为总结成绩,查找工作漏洞,巩固成果,现就城关乡2016年“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目标明确,措施具体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政府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了扎实有力的措施,加大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及时研究部署并成立了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组,由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监办及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监办,明确了“打非”目标、要求、方式等,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的热点和难点为题。大力宣传“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强化打击措施,迅速掀起了“打非治违”高潮。使全乡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过程中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
为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并由乡安监办制定下发《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工作开展提供了依据。乡政府专门召开了全乡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专题会。乡长亲自作动员讲话和工作安排,强调“打非”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年初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相结合。由分管领导亲自挂帅,带领工作组对辖区内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打击。
三、突出重点、打击到位、责任严格
根据市委“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本乡实际,把消防、道路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和特种设备作为专项行动治理的重点,着力打击各行业和领域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
通过本次“打非治违”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我们认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通过“打非治违”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2、多数企业能很好地配合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当场予以排除,不能立即解除隐患的也能立即着手整改。
3、对无手续或手续不齐的企业,均表示接受工作组的处理意见,表态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手续。对梁吉村居民幸保福非法储存经营液化气、闫吉堡村居民李卫民非法储存经营液化气的行为,通过与城建部门联合,进行取缔,经复查,两户已停止经营储存液化气的行为。
四、强化宣传,营造声势
广泛宣传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积极性,让广大群众知晓非法违法行为的非法性和危害性。设立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经查实的举报人进行奖励。
五、巩固成效,未雨绸缪
1、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关闭非法生产经营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清思路,改进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进一步落实责任,克服疲劳和厌战情绪,坚持打好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持久战”,严格排查,从严监管,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处,坚决查处打击一处。
3、用好法律上的处罚依据,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从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非法违法生产事故的发生。
4、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长效机制,做到行动迅速、打击有力,从源头打击控制非法违法行为的现象。
5、壮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使之为推进全乡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的骨干力量。
范文三:乡打非治违工作总结兴隆乡高度重视“打非治违”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打非治违”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确保了兴隆乡安全生产形势大局稳定。兴隆乡九月份“打非治违”工作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全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杨心德乡长任组长,武装部长肖长富任副组长,具体由肖长富牵头带领安监站等涉安单位负责检查。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政府制定下发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建立了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坚持标本结合,集中打击与长效治理结合,一手抓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一手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健全完善。召开了全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强调“打非治违”要做到“四结合”:一是把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结合起来,全面深入推进;二是把从严、从快与公正、规范执法结合起来,坚持依法办事;三是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基础工作;四是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加强宣传,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兴隆乡在做好安全检查的同时,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期间,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安全宣传画册、文字资料、标语、黑板报以及各种会议、简报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共计张贴安全生产标语标图10幅,张贴安全宣传画册42余幅,发放文字宣传资料3500余份,办专题黑板报8期,报送安全报道稿件7篇,制作各类型标志牌3块。用舆论导向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让广大群众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规范自己的行为、注重安全生产变为自觉活动。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对安全生产和安全生活的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
四、取得的成效
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兴隆乡既全面整治,又突出重点,既打防结合又教育引导,这次行动共查处非煤矿山企业89家次,共计查出隐患35条。整改率100%。
通过本次“打非治违”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通过“打非治违”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2、多数企业能很好地配合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当场予以排除,不能立即解除隐患的也能立即着手整改。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主及从业人员因单纯追求生产进度和经济利益,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在工作过程中易忽视安全。
2、专项行动中要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强调“打非治违”要做到重点治纠,彻底严查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行为,在工作中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加大检查,处罚力度。
3、少数企业与检查组打游击,不配合,态度不正确。
虽然这次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下一步兴隆乡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对“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复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兴隆乡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保驾护航。
第三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方案《2016建筑施工整治工作方案6
一、工作目标
为扎实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建筑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县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本次行动顺利开展,现决定成立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工作重点和内容
针对建筑施工领域的特点,以及目前最突出的非法违规违章行为,将下列行为作为治理重点:
(一)建设工程项目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与安全监督等基本建设程序,擅自进行建设活动的行为。
(二)建设单位:肢解工程违法分包,规避招标将工程发包给无相应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资质单位的行为,不及时支付和扣减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行为。
(三)施工企业:
1.无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接工程,出让资质或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外进企业未办理进开备案手续就擅自承接工程的行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岗履职不到位的,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行为;
2.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从事施工作业的行为;
3.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未认真执行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
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脚手架、高处作业、施工用电、深基坑、高大支模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实施及验收各环节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行为;
5.建筑起重机械:未办理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而投入使用,日常使用、维修保养违反技术规范的行为;
(四)监理企业:无相应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监理业务,出让资质或资质挂靠。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制定监理实施细则,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未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五)其他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时间安排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2016年5月至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5月下旬-6月上旬)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以往“打非治违”活动的经验成果,结合现有情况和问题,针对违法违规较为严重的问题,抓紧制定建筑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详细方案,并设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便系统全面地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特别是近两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及时纠正自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况,消除安全隐患。
(二)自查自纠、联合整治阶段(6月上旬-10月底)
各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方案的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我局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大危险源。对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到位,并采取“回头看”的方式,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对于对整改不重视,措施不严厉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验收、巩固提高阶段(11月-12月)
在“打非治违”行动工作结束后,各企业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形成并完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提高,促进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打非治违”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同时要充分认识到建筑施工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顽固、反复、难治理的特点,细化专项行动方案,做好打长期攻坚战的准备。
(二)依法依规,严格标准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对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严惩,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工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负责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工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总结经验,形成机制
各单位要以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查处建设领域非法违法建设突出问题,研究部署监管治本之策,推进“打非治违”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实施,不断完善“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
(四)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各单位要在2016年11月20号前将本年度“打非治违”总结报至我局安监站。
第2到2016年,基本消除易淹易涝片区和影响城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严重灾害现象,县城新区建设确保不发生新的内涝。建立起完善的城市排涝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治污水:到2016年,实现城区(含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设城区(含镇)污水管网34公里,城区和集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分别达到90%和86%。城区(含镇)共安排项目11个,总投资1.325亿元;其中城区污水治理项目10个,总投资1.09亿元;镇污水治理项目1个,总投资0.235亿元;
保供水:到2016年,进一步改造提升城镇供水设施和供水工艺,以解决供水水质、供水能力等问题,确保我县全区域范围内供水水质达标。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最大限度地向城镇周围有条件的区域延伸城镇自来水管网覆盖面。
抓节水:到2016年,以“减少漏损、再生利用、雨水示范、改装器具”四大工程为抓手,加强节水器具、一户一表的改造,积极开发屋顶雨水收集系统,逐步推进再生水利用试点,着力实现供水管网漏损率小于12%,污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2%,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到75%,人均生活用水量小于180升,完成省级节水型城县的创建。
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到2016年,全面完成乡镇垃圾中转站新(扩、改)建任务,加大中转站的垃圾中转能力;升级改造已有垃圾填埋场,对垃圾容纳能力进行扩容;逐步推广和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积极探索和建立垃圾可再生利用机制,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配合指导建立起“户集、村收、乡镇中转、县处理”体系,实现全县范围内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的规范化管理。
三、2016年度工作
结合省、市下达的工作目标和我局2016年的工作思路,将着力完成以下工作目标任务:
(一)管控结合治污水。深入贯彻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切实提高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水平。完成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实施县区截污纳管工程,完成江东路卫生院至二桥污水干管埋设及提升泵站建设工程,江东中路(法院至三桥)污水干管铺设工程,芹江、西渠、桃坑溪两岸截污纳管工程,旧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旧住宅小区污水管网配套工程等,进一步提高县城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
(二)建管并重排涝水。一是突出城区排涝重点和积水节点,加快实施城区排涝整治工程,改造消除两处积水点;开工建设桃坑溪(汽车南站至西子城入口)排水箱涵工程,消除这个易涝点;完成江东中路、钟山路东段、城东脱贫小区—城东信用社段(建学路)等工程配套排水管网建设3公里,完成城区零星雨污合流管分流改造1.0公里,完成城区集水井淤泥清理以及城区芹北路、江滨路、解放路等主要道路排水管网淤积清理10公里,增加500立方米/小时应急强排设备。二是配合水利局启动芹江水系改造。
(三)科学调度保供水。一是建设城华连接线区块两侧及城市支路的供水管网10公里,改造旧给水管网13.1公里。二是配合水利局建立完善饮用水工程长效运行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人员和经费。
(四)严格管理抓节水。完成屋顶集雨收集系统40处;选择若干条件较为成熟的住宅小区,完成650套节水器具推广改造;改造一户一表202户。做好节水型社会、社区创建工作。
(五)抓城镇生活污染整治。新建岙滩新区垃圾中转站,改造芹北垃圾中转站;完成十里铺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建和渗滤液改造项目;创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示范小区1个。积极引入市场化、社会化的生活垃圾处理运营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局“五水共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活动的协调指挥。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项目涉及的相关科室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办,牵头负责实施方案的制订、落实、反馈和具体问题的协调。
(二)抓好分工落实。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我局制订了《“五水共治”项目表》(具体参见附件),明确各个项目的责任单位、年度和季度工作目标。各责任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按照分工和时限要求,及时建立工作班子,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分解,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强化督查考核。
根据“五水共治”活动目标,将“五水共治”项目推进和完成情况纳入局2016年度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城建办要及时制订考订“五水共治”办法和细则,定期开展“五水共治”活动督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四)积极开展宣传。
局办公室和各责任单位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切实加大对局系统“五水共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深入挖掘典型和经验,引导、带动面上推进,营造人人关心治水、人人参与治水的良好氛围。
第3一、活动目标
紧密围绕我县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示范区和国家东部公园建设,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通过深入开展“提振干部精气神,共筑东部公园梦”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增强“大干项目、干大项目”意识,激发工作热情,加快工作节奏,努力实现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新发展,全力助推进国家东部公园建设。
二、主要任务
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立足点是“我”,切入点是“查”,落脚点是“干”。局属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把自己摆进去,围绕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局党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查问题、找差距、明不足,抓紧跑起来、干起来、快起来。重点围绕树立“五种精神”、实现“五新目标”开展广泛深入的讨论。
(一)树立勇立潮头的标杆精神,开启国家东部公园建设新征程。通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切实强化机遇意识,紧紧抓住发展机遇,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努力开辟发展新征程;强化责任意识,加快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和推进国家东部公园建设与每个党员干部息息相关,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做坚定支持者、参与者,不做议论者、旁观者;强化进取意识,要始终坚持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精神,拉高标杆,在政治上高标准、思想上高境界、业务上高水平、工作上高成效,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服务成效,坚定全局干部职工推进国家东部公园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二)树立创新超越的改革精神,迎接国家东部公园建设新挑战。通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要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来推进,把握好赋予我县先行先试的改革机会,敢闯敢试。对没有历史先例的要敢于想,对没有明文禁止的要敢于试,对没有现成经验的要敢于闯,敢于投入搞建设、敢于放权活机制、敢于让利促开放、敢于创新谋发展。全局每位党员干部都要从大局出发,主动融入到当前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中,做改革的坚定支持者。
(三)树立敢于亮剑的担当精神,实现国家东部公园建设新突破。通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党员干部要树立敢于担当精神,遇到矛盾不怕事,碰到问题不回避,敢于直面矛盾,跳进矛盾漩涡中去解决问题。面对工作中的具体矛盾,勇于担当负责,努力找到化解矛盾的具体办法。敢于到困难大、矛盾多的地方去解决问题,到群众意见大、怨气多的地方去化解矛盾,到工作推不开、情况复杂的地方去打开局面。要狠抓年度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和重点工作进程,着力破解旧城改造征迁和项目建设资金融资等难题。
(四)树立大干快干的务实精神,展示国家东部公园建设新形象。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强化勤于抓落实、善于抓落实理念,把抓落实的落脚点放到办实事、求实效上,把抓落实的重点放到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打好基础上。对县委、县政府和局党委做出的决策部署,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抓好落实,用百折不挠的意志争创一流业绩,形成靠实干开创新局面,靠实干凝聚广大群众的良好氛围。局属各党支部要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使敢于担当成为干部的自觉追求,蔚然成风。要通过强化正确用人导向,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让那些有锐气、勇作为、敢担当的干部得到重用,让那些日常工作不负责任、关键时刻畏首畏尾的人受到警醒。
(五)树立众志成城的合作精神,凝聚国家东部公园建设新合力。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中的一员,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要凝聚共识,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组织动员群众的过程,从“五水共治”、“垃圾不落地”、生态家园建设等群众迫切需要解决而又能够全面参与的事情做起,最大限度地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国家东部公园建设。强化团结意识,增强大局观念,善于求同存异。坚持全局上下一盘棋,紧密配合,精诚团结,创造干群同心、心齐气顺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对象和活动安排
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参加对象为全局党员干部。整个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贯穿全局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
(一)学习交流阶段(3月18日-4月30日)。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教育实践活动规定书目,县委书记鲍秀英在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要对照日报《奔跑起来吧,我的!》系列讨论和“苏北”精神,掀起一场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思想风暴。局党委将集中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局领导班子成员作讨论交流,局属各党支部也要召开学习会,组织局中层干部讨论交流,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及中层以上干部都要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同时,丰富学习形式,积极参加全县各项学习活动,在全局组织开展演讲比赛、座谈交流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查摆问题阶段(5月1日-6月30日)。在学习交流的基础上,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对照反对“四风”和树立“五种精神”要求,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刻剖析问题存在的根源。重点审视每位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能力水平、工作作风与改革创新要求是否相适应,与国家东部公园建设目标任务是否相适应,与各自的岗位职责是否相适应,与群众的期盼要求是否相适应。要注意把查摆问题与广泛征求意见结合起来,进一步找准找实问题。在此基础上,形成剖析材料,结合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整改提高阶段(7月1日-9月30日)。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分析清楚自身存在的优势和劣势,结合“‘三比一争’创新业”活动,进一步明确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到位。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将整改目标和措施纳入各自的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局属各党支部要列出问题清单,公布整改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负责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开展,局属各党支部书记负责各党支部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各党支部要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作为当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任务来抓,制定工作计划,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二)营造良好氛围。局班子领导和局属党支部负责人要带头参与,带头发言,敢于直面问题,剖析自我,为每名党员干部充分表达意愿和想法营造宽松的言论环境,带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要积极创新讨论形式,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扩大参与讨论的范围,营造思想解放的浓厚氛围。
(三)务求工作实效。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及党员干部的实际情况,坚持把解放思想与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相结合,正确处理好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与各项工作的关系,把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变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使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与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局属各党支部要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每个阶段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及时送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第5驾驶人酒后驾车,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的。2、非煤矿山领域: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露天矿山未实行自上而下开采,采剥工作面形成一面坡、伞檐、阴山坎、空洞和危岩等不稳定岩体的;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采空区不按规定处理的;违规排放尾矿、废渣的等。
3、危险化学品领域: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等。
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或超许可范围经营的;烟花爆竹储存危及公共安全的;超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等。
4、消防领域: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违章搭建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的;在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建筑物的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的;按规定要求的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的;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或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等。
5、建设工程领域: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等责任主体,对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履行相关职责,不认真整改的等。
6、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7、机械制造行业:冲压、剪切机械,金属切削机床,铸造、锻造设备等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电气设备、电焊机、手动电动工具、移动电气设备等未设置漏电保护的;起重机械、运输机械等特种设备未设置限位连锁等安全装置的;无证上岗、违章作业的等。
(三)工作分工
综合分工:
1、道路交通领域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县交通、农业、安监等部门配合。
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县国土、经信、公安、质监等部门配合。
3、建设工程领域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县发改、交通运输、水利、电力、安监等部门配合。
4、消防领域由县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县工商、文广、住建、安监等部门配合。
5、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县国资、经信、安监局、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
具体分工:
1、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水上交通、道路客运、交通建设等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营运、非法渡口和停靠点,未持有船舶检验证书、登记证书的渡船,开展道路客运、客渡船、危险货物运输、在建道路建设工程等安全专项整治。
2、县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消防、民爆物品、危化品运输等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组织开展道路客运和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剧毒化学品储存场所、“三合一”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以及民爆物品非法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等安全专项整治。
3、县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建设工程项目无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等行为,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整治。
4、县安监局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煤地下矿山不按规定机械通风、不按规定探放水、水害防治措施不落实,露天采石场不按规定实施中深孔爆破、尾矿库隐患治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厂中设厂生产、储存,新(改、扩)建项目未经正规设计或擅自变更设计和设备设施选型;烟花爆竹无证经营等行为。
5、县水利局负责水利建设施工和河道采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违章施工和非法采砂等行为,开展危险性较大水利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
6、县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治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安全隐患,开展老旧电梯和“土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7、县国土局负责矿产资源采、探“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违法勘探、开采等行为。
8、县经信局负责归口企业和除矿山、危化企业外的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审查等“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9、县农业局负责农业机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农业机械非法违法上路行驶等行为。
10、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校车安全、校舍安全专项整治。
11、县工商局负责对无证、无照及超范围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取缔。
12、县文广局负责文化娱乐场所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负责营业性演出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营业性演出安全专项整治。
13、县监察局负责对专项行动实施行政效能监察,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从事或参与非法行为、充当非法行为“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14、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检查。
15、县广电总台、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其余各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确定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
各乡镇、园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制定辖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确定排查治理重点,全面排查上报非法违法行为,配合关闭、取缔工作,落实或督促隐患单位落实隐患治理措施。
四、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6年4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5月底)。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实施方案,于5月10日前报送县安委办。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属地监管和行业管理的原则上报安监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业)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有关部门要注重源头治理,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县安委会将通过采取交叉督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对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有关部门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20日前报送县安委办,县安委办视情况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专项行动结束后,县安委办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行业、领域治理工作进行回头看,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要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统一组织领导本辖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县政府汪权龙常务副县长牵头,县安委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对企业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建设、吊销有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后,要按要求及时通报,并通告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执法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三)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治理
要切实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特别是对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之后仍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地方,要严格按有关规定上限追究责任。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四)统筹兼顾,构建长效机制
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季节性事故防范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乡镇、园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强化监督,严格奖惩考核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有关部门要开通和利用“打非治违”举报电话,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对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县安委会将给予一定奖励。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普遍存在的,将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将纳入今年安全生产专项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集中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乡镇、园区和行业部门,将依规定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按相关责任追究办法从严查处。
关于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窑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
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县安监局:
为扎实抓好当前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临洮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洮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2012年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安委办发„2012‟14号)文件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书的要求,特制定窑店镇2012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检查,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监督相关经营单位和责任人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12月30日,对相关经营主体每月15日进行定期检查,每月不定期抽查。
三、检查范围和检查方式
(一)检查范围:全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个人,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
(二)检查方式:企业全面自查;各村抽派专人全面检查;
镇安监站督查。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全面检查项目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及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主要包括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4、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主要包括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6、工艺技术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8、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二)特殊情况检查
1、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环节
(1)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以及审查时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
(2)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情况;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符合性;项目的试生产方案备案和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竣工验收情况;
(3)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主要设备、重要机组、高温油泵以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测和检维修情况,检修复产热紧措施落实情况;仪表联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仪表完好和联锁自动保护仪表投用情况、重大危险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完善和投用情况、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表的投用、完好以及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情况;
(4)检维修作业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破土、起重、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即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5)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
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6)防雷电、防汛、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7)企业厂区内外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
(8)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情况;
(9)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是否与岗位职责相匹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和操作规程、工艺技术管理、巡回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2、危险化学品储存环节
(1)安全监控仪表完善、完好和投用情况;特别高、低液位报警联锁仪表的完好和投用情况;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2)液体储罐防超温超压、防串料跑料、防雷、防汛、防倒塌措施的落实情况。
(3)仪表、安全附件检验情况;是否存在超储现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方案
(4)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的外部安全距离是否达到标准;
(5)消防设施、应急器材的配备和管理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情况。
3、危险化学品经营环节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许可经营范围;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符合性;“一书一签”(即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及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演练
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槽车罐体惰性气体置换合格证明文件情况;
(3)埋地油罐、充装车辆、气瓶等的设备、仪表、安全附件、报警系统检验情况,防渗漏、防上浮、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装卸软管水压试验情况,毒介质洗消装置配备情况;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站内外安全距离。
4、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1)生产工艺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生产作业符合《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的情况;
(2)是否存在“三超一改”(超能力、超人员、超药量、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现象;
(3)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氯酸钾等禁用、限用药物生产烟花爆竹问题;
(4)是否违规在同一工房内进行两个或多个涉药危险工序作业;
(5)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作业人员培训、持证情况;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方案
(6)是否违反高温雷雨停产规定组织生产;
(7)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转包、分包生产行为„主要包括:将企业违法转包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将部分工(库)房、一条生产线或某个生产品种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一证多厂”或
第四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方案《2014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总结》
2014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总结
2014年,彭泽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总体趋于平稳,在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下,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正常,县城居民集中区已实行燃放禁令。我县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1家,零售企业遍布县辖区19个乡镇360家,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健康有序发展。2012年的主要工作:
一、加大烟花爆竹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良好氛围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电视、报纸宣传报道等形式,对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进行宣传。二是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进行烟花爆竹燃放知识、注意事项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发放宣传手册1000册,截止目前,开展流动广播宣传20余场次,出动宣传流动车30台次,集中人员进行宣传500人次,制作从事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而发生爆炸事故的图片展版60余张。通过广泛地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贯彻落实烟花爆竹政策法规。结合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实际,加大了对《九江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贯彻力度,组织烟花爆竹公司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
(三)建设一流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为更好的杜绝烟花爆竹储存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方案
事故的发生,县供销社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着眼于安全经营理念,投入1000万元,重新选址建设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同时,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参加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逐步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二、加强协调配合,提升烟花爆竹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一)建立和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制度。一是根据省、市关于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步规范布点,减少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目前,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由最初的800家减至360家;二是完善了彭泽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统一进货制度》《统一封签管理制度》《统一集中销毁制度》。三是充分发挥烟花爆竹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的规章制度,强化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对经营公司依法诚信经营行为规范。为规范全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零售经营网点的经营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对烟花爆竹专营批发公司的配送中心和专用仓库、360余个零售经营网点的安全经营设施和经营行为进行规范。一是认真开展自查督查,对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二是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协助供销、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取缔无
照经营10户,对安全意识不强、经营网络安全设施不达标、经营证照不齐、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落实专人负责,实行了分类整改、限期整顿,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教育一批,有效地规范了网点的经营行为。
(三)落实安全责任制,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
级负责原则,着力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实行了经营公司对主管部门负责、零售网点对批发经营公司负责的安全责任机制,逐级签订了安全经营责任书,建立起了规范有序、公平竞争、诚信守约、自律安全的行业体系。为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的规定,按照6个A级要素和43个B级要素的考评要求,加大烟花爆竹经营公司硬件设施投入,完善安全条件。
三、强化打非治违专项成果,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一)切实加强打非治违,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始终坚持把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作为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到常抓不懈、警钟常鸣。一是强化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日常监管的工作机制和措施,确保监管部门、制度、责任、人员四个落实。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增添安全设备、设施,依靠科技手段,加强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区域的日常监测,有效打击查处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宣传,大力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增强打击力度。五是始终保持打非的高压态势,增强威慑力,做到机构不拆、人员不散、工作不断,采取联合执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并结合季节特点,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烟花爆竹经营的自查和检查,有效地防止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二)加强工作协调配合,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今年,通过召开联席会成员单位共同研究,于2012年7月10日至8月20日在全县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安
监局、公安局、供销社、工商局、质监局、烟花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检查组,先后深入到浩山乡、杨梓镇、东升镇、马当镇等四个乡镇,抽查了曾经有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可疑地点,查处非法经营网点10个,没收无正常流通渠道烟花爆竹50箱,价值2万元。通过整治,巩固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正常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旺季非法运输无正常流通渠道的烟花爆竹问题仍较突出;二是禁限工作制度和措施还不够完善;三是维护和巩固市场经营秩序任务还较重等
。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加大烟花爆竹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切实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12)宣传贯彻落到实处,以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加大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燃放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应急救援等各个环节的培训力度,培训面达到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100%。
(二)强化全市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监管力度。按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的精神,加强职能部门配合,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工作措施,适时开展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动,强化全县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和监管。今后,我局将结合全县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会
同彭泽县供销社等单位共同研究,合理布点规划,在现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零售网点数量100家。(三)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着力强化经营企业安全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经营不留死角
第五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方案《水城县荣发烟花爆竹厂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水城县荣发烟花爆竹厂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
第一阶段工作方案
各生产车间: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集中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会议精神,治理纠正生产领域违规违章行为,确保我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中央、省、市、镇的工作方案,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荣发烟花爆竹厂“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罗代富
成员:周贵罗多芹王朝学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方案
日常工作由罗多芹同志具体负责,并组织开展好各项工作。
二、工作步骤
1、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时间在5月底完成)按照日上级安排部署,立即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各车间班长对全厂的证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各车间、各个生产环节进行全面的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安排专人落实整改,及时纠正非法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2、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期),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好,认真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照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
3、认真开展好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积极配合县人民政府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工作。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第六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方案《乔家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乔府发„2012‟号
岳池县乔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乔家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打
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镇属各站所室,各村民(社区居)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通知》(川安办„2012‟49号)和《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广市安监„2012‟92号)精神,根据《岳池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岳池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岳安委办„2012‟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请各村(社区)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安全发展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在全镇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
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过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中转、销售和使用安全,确保行业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
1.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农药、油漆等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个体户;
2.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
3.超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
4.买卖、转让、出租或伪造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许可证的;
5.危险化学品销售未实行“一书一签”的;
(二)烟花爆竹行业。
1.无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的个体户;
2.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超出经营范围,不亮证经营、不专柜存放的,未配备灭火器,未张贴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的;门市超量储存30件以上、销售“三无”产品和非法产品的;
3.违反许可证上经营等级产品进行经营的;
4.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
5.未建立销售登记台账的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至6月14日)。镇属各站所室,各村(社区)要采取各种各样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使“打非治违”行动深入全镇人民心中,让群众们参与到“打非治违”工作中来,积极举报的危化和烟花爆竹行业中的违法违规现象,举报电话:5995115。
(二)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6月14日至8月底)。
1.对辖区内危化、油漆、农药和烟花爆竹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和检查。
2.每月不少于2次对烟花爆竹中专仓库进行专项检查。
3.在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执法检查中,要做到“四个一律”:非法生产建设行为,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已经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岳池县乔家镇人民政府二O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