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代按甸(六十四井)为单位来摊派军赋(包括车马、兵甲、人员)的制度。《左传·成公元年》“作丘甲”孔颖达疏引《司马法》曰:“甸,六十四井,出长毂一乘,马四匹,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戈楯具,谓之乘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