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六种供膳的禽类。《周礼·天官·庖人》:“掌共六畜、六兽、六禽。”郑玄注引郑司农曰:“六禽,雁、鹑、鷃、雉、鸠、鸽。”郑玄注则“六禽,于禽献及六挚,宜为羔、豚、犊、麛、雉、雁,凡鸟兽未孕曰禽。”说与郑司农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