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畜牧和田猎得来的牺牲。
引《孟子·滕文公下》:“牲杀、器皿、衣服不备,不敢以祭,则不敢以宴,亦不足弔乎?”按, 王夫之 《孟子稗疏》:“畜牧曰牲,渔猎曰杀。大夫用麋,士用兔,皆渔猎所获,所谓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