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典

通判的意思

tōng pàn

通判

成语词典网m.377r.com

词语解释

通判[ tōng pàn ]

⒈  官名。在知府下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

嘉兴通判。——清·张廷玉《明史》

an official under county magistrate who administers lawsuit,etc.;

成语词典网m.377r.com

引证解释

⒈  公正裁决。

《新唐书·百官志四》:“市令一人,从九品上。掌交易,禁姦非,通判市事。”
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二》:“所谓通判,乃中允也。”

⒉  官名。 宋 初始于诸州府设置,即共同处理政务之意。地位略次于州府长官,但握有连署州府公事和监察官吏的实权,号称监州。 明 清 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职务远较 宋 初为轻轻。 清 代另有州通判,称州判。亦指任通判之职。

宋 曾巩 《太子宾客致仕陈公神道碑铭》:“用荐者通判 戎州。”
清 叶廷琯 《吹网录·虎丘方回题名》:“方回 本隶右选, 元祐 中……通判 泗州。”

成语词典网m.377r.com

网络百科

通判

  • 通判(tōng pàn),是指一个官名。在州府的长官下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对州府的长官有监察的责任。又名同判(避讳)。
  • 成语词典网m.377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