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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

2020-12

篇一:《关于促进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意见(初稿)》

关于开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扶持政策建议

为促进我县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优化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引导企业降低成本、优化资源、提升综合竞争实力,推动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加快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在我县注册,利用信息网络、电子数据、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实现网上经营活动拥有合法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和为电子商务提供配套支撑服务的企业。

二、扶持内容及标准

(一)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奖补政策

1、借助淘宝网、易迅网、京东商城、阿里巴巴、ebay、Amazon、敦煌网等国内外主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店进行在线销售,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拥有各项合法资质销售额不低于10万元的本县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按平台收取基础服务费用的50%给予补助。

2、在本县注册纳税的企业建设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的,经认定后,按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建设实际投资额(主要包括建立平台所需的软件、硬件、系统集成、运行维护及必要的固定资产投入等)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万元。

3、国内10强综合性或专业性电子商务企业在我县设立总部或建设对我县电子商务发展、市场带动作用明显、商业模式新、技术含量高、品牌影响力大的重大电子商务项目,优先列为县重大产业项目,在用地、资金、人才政策等方面实行“一事一议”政策。

4、对本县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现网络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万元、100万元、300万、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按2万元、5万元、7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通过电商平台实现网络年交易额首次突破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对本县电子商务企业(含个体网店)的网络宣传推广费用按照企业实际支出额发票的15%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6、我县企业通过业务流程外包实行网络销售代运营的,对企业实际支付的服务外包费用给予50%补助。

7、传统企业在2015年分离成立独立的电子商务法人企业并实际运行半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

8、对每年我县新设立的电子商务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给予财政奖励,按企业实际缴纳的税收县级实得部分100%的标准执行。

9、对本县电子商务供货平台、行业网站、专业技术服务网站、综合性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等建设,经认定后,按不高于平台建设实际投资额(主要包括建立平台所需的软件、硬件、系统集成、运行维护及必要的固定资产投入等)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万元。

10、对年会员会费收入超过10万元的本县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有效卖家会员数突破100个、300个、500个,且企业会员比例达85%以上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8万元一次性奖励。

11、本县设立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年交易额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4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12、对经营面积超过500平米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若属租赁用房,且租用1年以上,则按实际缴纳租金的30%给予补助;若是自购用房,按不超过其缴纳契税的8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13、对在本县建立的实际运营一年以上的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销售,集仓储、商超、代发货、物流配送等多功能于一体,办公和经营面积超过1000平米,为全县网商提供产品展示、信息收集、代发货、代仓储、电商运营方案策划、代运营、网商培训等服务的综合性地方网销平台,经认定后,奖励20万元。

14、对入驻园区或楼宇的电子商务类企业办公用房实行租金补助,连续补助三年,租金价格最高不超过30元/月平方米。按照先缴后补原则,第一年补助房租的70%,第二年补助房租的50%,第三年补助房租的30%,补助面积按照最高15平方米(净面积)/人标准核定,人数以企业上年度12月31日缴纳社保人数为准。对园区内的电子商务企业仓储物流用房实行租金补助,每平方米租金补助标准不超过5元/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连续补助三年。享受租金补助的企业不得转租、分租。

电商园区和电商楼宇管理公司每引进一家电子商务企业,并运行1年以上的,经商务局初审、县政府电子商务领导小组审定,一次性给予1万元/家的奖励。

(四)电子商务配套支撑体系建设项目扶持政策

15、对入驻物流配送(含快递公司)企业20家以上,日发货量10000件以上的物流园(基地)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

16、对电子商务项目进行相关光纤铺设、wifi覆盖。给予一定财政补助并享受《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信息化工作的通知》相关政策支持。

(五)电商示范企业及网商自主品牌建设奖励政策

17、对电子商务企业综合评定或开发项目获国家、省级政府

部门表彰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18、我县从2015年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对网络年销售额总量或年网销额增幅达一定标准的电子商务企业,从创新、成长、诚信、责任、分享等五个方面进行评定,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具体评选办法由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另行制订。

19、对线上自有品牌产品新获得省级著名商标或省级名牌产品的网商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线上品牌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称号的电商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奖励。

(六)电商人才引进与培训补助政策

20、我县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引进年薪10万元以上且聘用时间超过1年(含)的电子商务高级管理人才、高端运营人才、核心技术人才,按其个人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给予等额奖励。

21、我县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吸纳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相关工作,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输送员工参加非免费类电子商务培训,且每年培训时间累计达3天以上的,根据企业实际缴纳培训费用给予等额补助,但每家企业每年培训补助总额不超过3万元。

22、县电子商务协会或县内其他团体、企业等组织的免费电子商务培训,经报县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后,按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标准补助,每家培训组织单位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6万元。

篇二:《加快政策创新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大连市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

龙源期刊网.

加快政策创新推进电子商务发展

作者:顾大伟

来源:《中国经贸导刊》2013年第18期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持续快速发展,在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带动内需和带动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创新发展,不断突破传统的交易模式和交易规则,导致现有的法规政策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矛盾日益凸显。

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5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创建工作重点、目标和主要任务,扩大试点城市的范围,深圳、北京等共23个城市进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8个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部委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和2012年工作重点。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门设立国家电子商务试点专项,支持8部门和23个示范城市组织了118项试点工程,加大力度,加快发展电子商务。

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推动下,我国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已见雏形。目前,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部门正在制定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网络(电子)发票、电子商务交易主体信用等6方面的政策,国家标准委正在会同地方研究制定40项电子商务标准,各地方相继实施86项相关政策措施。2012年23个示范城市电子商务交易额约4.7万亿元,比2011年增长38.2%,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3个百分点。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子商务政策建设工作,今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农业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林业局、旅游局、邮政局、国家标准委共13个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当前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关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

第一,当前要加快电子商务政策创新。

加快政策创新就是要从探索解决当前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发,分步骤、有重点地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为电子商务发展打破制度禁锢;也就是要通过建立或完善现有的规制,释放市场创新活力,服务新兴产业、支撑电子商务模式创新,确保规范有序发展。

以跨境电子商务为例,当前受外需不振的影响,我国出口增速趋缓,2008—2012年,出口年均增长仅为9.4%。但同时,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增势强劲,2011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6万亿元,同比增长33.3%,2012年交易额近2万亿元,增速超过25%,均远高于同期外贸增速。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已经成为拓宽出口渠道的有效举措。但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

篇三:《关于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调研报告》

关于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信息产业的持续发展和互联网用户的不断增加,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愈加成熟,市场规模快速扩大,特别是网络购物呈现出了迅猛发展的态势,已成为一种新兴的服务业态,并对传统商贸领域带来了重大的影响。为了解我市电子商务实际发展情况,推动行业进一步加快发展,近期,市三产服务与粮食局组织力量,对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特别是网络购物行业的发展情况开展调研,对行业现状进行梳理,并提出相关建议。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前国内电子商务的发展情况

目前国内电子商务发展主要有三种形式,即B2B(企业对企业)、C2C(个人对个人)、B2C(企业对个人)。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约为7.0万亿元,增长46.4%,其中B2B业务占比为86.6%,较上年下降1.7个百分点,发展趋势稳中有降;以C2C和B2C为主的网络购物占比11.0%,逐年上升趋势明显。另据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B2B电子商务运营商营收规模为131.0亿元,增长35.1%,其中阿里巴巴以48.9%的市场份额,占据行业首位。

从网络购物(B2C和C2C)发展看,2011年全国网购交易规模达到7735.6亿元,增长67.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上年的2.9%增至4.3%,提高1.4个百分点,整个行业规模

呈加速增长趋势。在上述交易规模中C2C达到了5944.5亿元,占76.8%,其中淘宝网以90.4%的市场份额一股独大;B2C交易规模为1791.1亿元,占23.2%,较上年的13.7%提高9.5个百分点,规模扩张迅速。具体如图:

就B2C电子商务平台而言,目前国内主要有两种发展模式,即以淘宝商城为代表的平台式B2C和以京东商城、凡客诚品等为代表的自主销售式B2C。数据显示,2011年平台式B2C交易规模为955亿元,占B2C市场的比重为53.3%,已超过自主销售式B2C规模,预计其未来发展趋势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依托淘宝网在C2C的客户优势和市场基础,2011年淘宝商城在B2C市场中占比达到53.3%,全年比重较2011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分别提高

4.8和2.4个百分点,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京东商城以17.2%的占有率居于第二,市场份额明显增加,B2C市场资源向大型交易平台集中的趋势日益明显。具体如图:

另据数据显示,B2C电子商务平台投资门槛较高,产业回报周期较长。淘宝网与淘宝商城相加,从2003至2013年已投资和计划投资的规模约为33.5亿元,且已通过收取广告费、技术服务费等方式实现盈利。相比而言,为加速行业扩张,京东商城从

2007年至2011年通过引进四轮风险投资,融资额高达100多亿元(16.8亿美元);凡客诚品经六轮风险投资,共计融资约27亿元(4.2亿美元),尽管市场份额有所提升,但有消息称目前京东与凡客两大电商平台均处巨额亏损状态。同时,应当看到近几年来迅速崛起的专业类B2C平台的崛起之势,以“麦包包”为例,企业从一开始就得到了意大利天使基金的投资,通过2009年、2010年两轮风投,共融资约2.8亿元(4500万美元),资金的高投入为其带来了业绩的高增长。此外,银泰、国美等新兴电商平台的投资门槛也在1亿元左右。详见附表

二、我市网络购物行业(C2C/B2C)发展现状

目前我市网购行业(C2C/B2C)的发展,主要集中在淘宝网和淘宝商城,淘宝网对应的是C2C模式(在淘宝网C2C模式下开设的网店称之为“C店”),淘宝商城对应的是B2C模式(称为“商城店”)。行业发展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创业主体迅速增加。目前我市在淘宝网上开设的C店约有3500多家,90%以上经营皮装、皮草和皮具箱包,其中信用等级为“皇冠”的有50多家,信用等级为“五钻”的有70多家。在淘宝商城开设品牌旗舰店、专营店,经营皮衣、皮草的公司约有400多家,其中大多数是在2011年新入驻的。粗略估计,在这些公司中能够正常运营并实现盈利的约为100家,不到25%,其中交易额在1亿元以上的1家,交易额1000万元以上在10家左右。

2.经营正从粗放向集约转变。我市网购行业目前处于发展起步阶段,多数创业主体主要追求低商务成本和零税费为竞争优势,部分具有先发优势的企业已开始谋求由粗放发展向集约经营转变。在经营场地选择上,大多数网店目前集中在新悦花苑、凤鸣小区等村民安臵小区内,面积一般为300至500平方米,年租金一般在150元/平方米左右。由于村民安臵小区在工商注册时不能作为合法的经营场所,所以绝大大多数网店没有工商营业执照。少数起步较早、经营较好的企业已开始选择进驻中海大厦等租金相对较低的商务楼,个别有实力的企业拥有自己的办公楼和加工厂。在经营方式上,绝大多数的小公司和个人主要是从皮革城和中小皮件厂拿货后,在网上销售以赚取差价。少数规模较大的网商拥有自己的商标品牌和淘宝商城旗舰店,依托加工企业定牌加工等方式,在网上进行直销,有的企业已经建立起专业的设计团队和营销团队。

3.行业竞争加剧,经营压力显现。在经营效益上,淘宝网C店,由于其低门槛、零税费、开放式的入驻标准,吸引了大量创业主体,但也相应的出现了低价竞争、无序竞争、信用造假等一系列问题。相比而言,淘宝商城运作较为规范,整体发展较快,但与C店相比,在经营成本和税收上给企业带来了不小的压力。首先,淘宝商城的准入门槛明显要高,入驻的主体必须是公司法人,且须自有品牌或是得到相应商标授权。其次,经营成本明显增加,入驻企业须缴纳10至15万元的保证金以及3至6万元的

技术服务年费,在日常经营中,淘宝商城还将根据交易总额收取5%的技术服务费(详见淘宝商城2012年招商标准)。同时,随着进入企业增多,行业竞争加剧,为扩大影响、增加知名度,企业广告营销支出直线上升,目前规模较大的企业年营销费用就达到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此外,在税收方面,由于入驻企业是公司法人,企业须按查账征收的方式依法纳税(主要是17%增值税)。鉴于网商竞争激烈,商品价格透明,多数商品利润微薄且缺少进项税发票抵扣,因此对于税收问题多数网商选择回避,不愿如实反映和申报其经营状况。特别是随着去年6月份武汉税务部门开出首张个人网店430万税单之后,税收问题已成为网商在进一步发展过程中所不得不面对的“一道坎”,这也是全国网络购物行业所面临的一个“通病”。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得出以下基本判断:一是我市网购行业创业群体在数量上呈逐年快速递增的趋势,在规模上开始涌现年销售1000万元甚至是亿元级的企业,总体发展势头迅猛,已逐步成为现代商贸业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二是与全国的发展形势同步,我市的网商在总体上还处在粗放式的发展阶段,网商主体普遍规模小、资本少,在经营上依赖于低商务成本、低税费,需要加以呵护和培育;三是部分规模较大的网商在进入淘宝商城后,在商务成本、税收以及企业发展方向上均面临着“成长的烦恼”,特别需要加以扶持与引导,鼓励其做大做强、规范发展;四是淘宝商城将成为国内电子商务B2C模式的主流,其发展取向

篇四:《关于加快发展我市电子商务产业的建议》

提案人:

案由:关于加快发展我市电子商务产业的建议理由:

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已经成为主要城市增强经济竞争实力,赢得全国资源配置优势的有效手段。

2010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将突破4万亿,市场巨大。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截止2010年6月底,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达到2.25万亿元。其中,B2B交易额达到2.05万亿元。预计2010全年B2B交易额为3.85万亿,网购交易额为4300亿。

2010年,东莞市电子商务交易额将达1000亿元,东莞电子商务步入快速发展期。

东莞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面临新机遇

一、中国市场成为全球经济增长新引擎,内销市场巨大

1、中国市场成为全球经济增长新引擎:在金融危机以前,美国以及西方一直是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拉动着全球产业的发展以及经济的增长。中国拥有13亿人的消费市场,进入21世界,中国消费能力的提升对拉动全球经济的增长益发明显。国家统计局2009年发布的“新中国六十年系列报告”中称,中国经济对世界经济增长的拉动,到2007年已高于世界所有国家,位居第一,对世界经济的贡献率已上升到19.2%,比美国高出3.5百分点,比欧元区高出6.3百分点。根据联合国最新发表的报告,2009年中国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0%,当仁不让地成为带动全球经济复苏最强大的引擎。

2、内销市场巨大,将开创东莞经济发展新奇迹:

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调结构、扩内需,东莞再领跑30年。

东莞作为全球制造业基地,在金融危机以前,一直是欧美市场的需求拉动着东莞经济的增长,东莞借助欧美市场在过去的30年创造了全球瞩目的发展速度,东莞制造、东莞速度享誉全球。在中国市场将成为全球经济增长新引擎的机遇期,应将拉动东莞经济发展的新目标投向国内市场。东莞位于珠三角产业链核心区,是全国市场的货源地,东莞应借助珠三角区位优势以及在全国的影响力,大力发展支持面向国内市场的产业,大力支持东莞本土品牌建设,通过各种渠道助推东莞制造开拓国内市场。随着国内市场需求的逐渐增加,东莞将借助内销市场再次{大连市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

迎来快速发展的机遇期,开创东莞经济发展新奇迹,再塑“东莞制造”新形象。

二、商务部提出“加快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在线批发兴起

1、扶持一批影响力和凝聚力较强的网上批发交易企业:2009年11月,商务部下发《关于加快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意见第四条提出,促进商品批发环节应用推广网上交易。鼓励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进行商品批发交易,提高流通效率,扩大中间需求,带动最终需求。充分发挥大型骨干流通企业和大宗商品市场的作用,开展农产品、日用工业品和生产资料的网上批发交易。以产业集群为依托,支持面向行业的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整合产业链和供应链,为生产企业和分销企业间、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间网上交易提供第三方服务。主要目标是扶持一批影响力和凝聚力较强的网上批发交易企业。这将开辟一个市场潜力巨大的电子商务新领域。

2、在线批发兴起,再塑电子商务发展新格局:在线零售经过七年发展,形成了以淘宝为核心的网购市场,并发挥了巨大的产业带动性,网购市场交易额已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达2400多亿。淘宝总部所在地杭州成为全国电子商务之都,并带动物流、在线支付等连带发展。在商品流通领域的终端零售环节,在线零售正逐渐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杭州已借助淘宝掌握信息流、物流、以及资金流,成为配置全国在线零售市场以及资源的中枢。

在线批发兴起将再塑新格局。批发作为连接生产与消费的中间环节,是社会商品流通环节的重要一环,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30年来,全国批发交易市场已近10000个,年成交总额34000亿元。传统批发市场的巨大,预示着在线批发市场的巨大潜力。同时在在线批发这一新领域内,各类电子商务企业还都在探索新的商务模式,以满足市场更高的诚信保障,更可靠、便捷的大额支付和更周到的售后服务。目前,新领域里还没有形成居于支配地位的电子商务